本報訊 (記者 張輝 通訊員 高潔)11月12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切實保障流浪乞討等臨時遇困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確保其安全過冬、溫暖過冬,我市印發(fā)《關于扎實開展今冬明春“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要提早研判專項救助行動期間有可能存在的風險和隱患,及時做好應急預案,提早與氣象、衛(wèi)健、疾控等部門溝通會商,針對今冬明春有可能發(fā)生的極端天氣、地質災害、流行病傳播等情況,健全完善應急預案;同時,加強救助物資儲備,按照能滿足臨時遇困人員基本生活需求的標準,確保救助物資品類齊全、數量充足、質量可靠。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要加強與公安、城管、衛(wèi)健等部門的協(xié)同配合,聯(lián)合開展街面巡查,加大重點區(qū)域巡查、重點人群關注力度,耐心勸導臨時遇困人員到救助管理機構或臨時救助場所接受救助;嚴格執(zhí)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救助熱線全天暢通,及時響應求助線索。
“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項社會綜合性工作,需要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等基層力量積極參與;同時,呼吁廣大市民、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志愿服務組織及環(huán)衛(wèi)工、公交車司機、快遞員、夜間安保人員等參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形成強大合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愛流浪乞討人員的良好氛圍。”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編輯:楊儀 劉靖雯 校對:張文正
責編:賈同嶺 終審:劉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