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扎實做好人民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發(fā)了《關于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
中國法院網(wǎng)訊 (袁春湘 龍立) 近日,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扎實做好人民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發(fā)了《關于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
《意見》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既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責任,也是人民法院履行職能的必然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論述,緊密聯(lián)系外部環(huán)境深刻變化和國內(nèi)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zhàn),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風險意識,充分認識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負起責任,認真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各項工作。各級人民法院要認真對照本單位、本領域工作職責,全面梳理排查和及時有效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風險隱患,提高防范化解風險的能力,確保人民法院機關管理規(guī)范有序,確保人民法院審判執(zhí)行工作健康發(fā)展,充分發(fā)揮人民法院在維護國家政治安全、保障經(jīng)濟社會穩(wěn)定發(fā)展方面的職能作用。
《意見》明確,人民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穩(wěn)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貫穿人民法院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各級人民法院要將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底線思維、堅持預防為主、堅持守土盡責、堅持常抓不懈作為工作的基本原則,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和憂患意識,提高對蘊含復雜風險因素案件的敏感性和鑒別力。
《意見》還從切實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各項工作、防范化解審判執(zhí)行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風險、防范化解人民法院機關管理工作中的重點風險等三個方面詳細梳理出人民法院在應對外部挑戰(zhàn)、隊伍建設、機關管理、審判執(zhí)行等工作中面臨的二十項突出風險。
《意見》最后對人民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強調各級人民法院要強化思想認識,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要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建立健全風險研判、風險評估、風險防控、風險處置、輿情應對等機制,加強協(xié)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切實提高人民法院風險防控和化解能力。各級人民法院要加強對內(nèi)設單位和下級法院防范化解風險工作的督促指導,狠抓落實,確保各級人民法院和全體干警增強風險意識,防范化解各類風險取得實效,為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營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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